根据《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现面向全省开展“档案工作公益宣传画”征集活动。
一、主办单位
湖南省档案局
二、征集内容
(一)政策宣传类
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;
(二)档案法治宣传类
按照《全国档案“八五”法治宣传教育规划》的要求,宣传新修订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、《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等;
(三)档案业务宣传类
宣传档案业务工作,包括行业标准等;
(四)档案安全类
宣传档案安全工作。
三、作品要求
(一)作品规格
电子文件:A4幅面高精度彩图或彩色效果图均可,RGB模式,JPG格式,600dpi,每张上传图片不低于5M,同时提交CMYK色彩模式的电子作品文档(PSD格式),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,便于获奖后由主办方安排用于各项宣传活动。
纸质文件:作品尺寸70cm×50cm。
(二)作品命名方式
档案工作公益宣传画+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推荐单位。
(三)提交方式
提交作品时对作品进行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,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,随作品一起提交。电子文件和作品创意说明于6月5日前打包发至电子邮箱:253422642@qq.com,纸质作品请报至湖南科技学院档案馆,0746--6381636。
(四)征集展示方式
按照“广泛参与、统一报送”原则,请各县市区档案局统一审核报送辖区内征集作品,市直各单位直接报送,市档案局审核后统一报至湖南省档案局;相关征集作品经筛选,择优安排在湖南省档案局网站等平台集中展示,通过档案公益平台宣传、印刷出版。7月起,推介给各地各单位用作档案宣传。
(五)评审与鼓励
1.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,评选出最佳创意作品若干,颁发获奖证书。
2.设优秀组织奖(以组织实施单位统一报送的作品数量和质量为依据)若干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(六)作品创作和报送要求
1.坚持正确导向,注重政治性,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2.公益宣传画应紧扣档案工作,主题鲜明,构思明确,色彩和谐,有较高的创新性、时代性和艺术性,且兼具公益性、趣味性与通俗性,有较好的传播力;
3.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,且未公开发表。如有发生参评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,一经发现,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及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。作品出现抄袭、侵权等权属纠纷问题,由参评选手(参评单位)承担全部责任;
4.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,一经报送,湖南省档案局对作品享有免费使用及向相关公益平台(如各级档案部门等)推介、免费使用等权利。所有征集作品不予退稿;
5.本活动不涉及参评人(参评作品)与第三人的商业关系。如发生权属转移或第三人因非公益目的使用的,应由参评选手(参评单位)与第三人另行协商,其结果不得影响湖南省档案局在本启事中约定的公益使用权;
6.参加本活动并提交作品的,视为同意本启事中关于知识产权及其使用用途、平台的所有约定。